沪商院教[2022-2023](春)通字第14号
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体现了党中央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更高要求、更高期待,即不仅要提高普及程度,还要提升普及质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提出“坚持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阵地”。在此背景下,教育部于去年底发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任务及2023年上海基础教育工作要点中关于完善语言文字服务体系要求,加强本市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提升语言文字管理干部与教师的政策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我校按照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要求,2023年将继续组织学校教师参加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培训活动。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教师语言行为素养和能力系列培训(共32课时)
培训内容:教师口语表达、教师硬笔书法、教师形象与礼仪、教师技术应用
参培对象:全市各高校,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培训时间:5月30日,6月6、13、20日(均为周二)。培训为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具体见附件1《系列培训简介》。
(二)上海话和海派文化系列培训(共32课时)
培训内容:上海话教学和海派文化讲述两部分
参培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想要学习上海话、了解海派文化的教师,以及具有一定的上海话基础且有志成为上海话培训教师的骨干教师
培训时间:9月21、28日,10月12、19日(均为周四)。培训为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具体见附件1《系列培训简介》。
(三)经典诵读教学师资系列培训(共48课时)
培训内容:语言基本功训练、不同体裁作品的诵读技巧训练、经典诵读参赛作品的优化
参培对象:各校经典诵读指导教师
培训时间:10月10、17、24、31日,11月7、14日(均为周二)。培训为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具体见附件1《系列培训简介》。
二、培训地点
(一)地点
暂定延安西路900号1楼报告厅。
如因特殊原因,线下教学场所无法开放,则培训方式改为线上授课。具体安排将以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学员,请学员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与电子邮箱地址。
(二)交通
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出口、11号线江苏路站7号出口);公交(71路;96路;76路;54路;48路;44路等)。
三、培训费用
(一)教师语言行为素养和能力系列培训:1600元;
(二)上海话和海派文化系列培训:1600;
(三)经典诵读教学师资系列培训:1900元。
费用包括场地费、课程制作费、讲课费、会务费、教材资料费、证书费、午餐费及其他杂费等。
注意:以上培训费用均由学校语委办承担,每项培训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顺序确定培训人员。
四、结业证书
按要求学完全部课程者,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颁发结业证书。无故缺勤累计超过12课时者不予发证。
五、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5月14日前将学员报名表(附件4、5、6)发送至校语委办邮箱(sbsyywz@126.com)。
联系电话:67105602
联 系 人:万静
附件:1. 系列培训简介
2. 教师语言行为素养和能力系列培训学员登记表
3. 上海话和海派文化系列培训学员登记表
4. 经典诵读教学师资系列培训学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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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语委办)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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